—— 要投稿,上万维,轻松学术交流

严正声明

本站非期刊官网,非中介代理,
不向作者收取任何费用!
举报微信:13140028228 冯老师

态度公正、信息求实、投稿自助、使用免费
公民与法(审判版)(不收版面费)
CN中文 - 月刊
  • 公民与法(审判版)(不收版面费)
  • 复合影响因子:0
  • 省级普刊
  • 知网,维普目次
  •  
  投稿方式:官网投稿
  • 栏目频次
  • 一作占比
  • 单位占比
  • 热词
暂无栏目信息.
暂无一作信息.
暂无单位信息.
暂无关键词信息.
  • 更多

    期刊简介

  • 《公民与法(审判版)》(月刊)创刊于1994年,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管,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、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主办。主要栏目:审判论坛、案例评析、院长论坛等。

  • 基本信息

  • 期刊名称:公民与法(审判版)(不收版面费)
  • 主管单位: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
  • 主办单位: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、河南省人民检察院
  • 国内刊号:CN 41-1233/D
  • 国际刊号:ISSN 1006-7590
  • 出刊日期:
    期刊定价:
  • 邮发代码:
  • 所在省区:河南
    邮政编码:
  • 联系地址:

  • 投稿信息

  • 学科分类:法律外交
    版面费用:不收版面费
  • 字数要求:12000以内
    查重要求:20%以下
  • 复合因子:0
    综合因子:0
  • 审  稿 费:待核实
    稿费:待核实
  • 本刊可发:
  • 特殊属性:

  • 联系方式

  • 投稿网址:https://gmys.cbpt.cnki.net
  • 官网网址:http://143.0.10.36/
  • 电话传真:0371-65762627(文编室)(202504期)
  • 电子邮箱:gmyfspb@vip.163.com(202504期)
  • 微信公众号:豫法阳光

审稿时间:暂无参考数据,审稿时间不确定!

投稿难度:网友分享,仅供参考

见刊周期:-

温馨提示以上只是参考信息,实际情况会根据投稿主题、稿件质量和数量、审稿流程有所差异。想获得更准确信息请联系期刊的编辑部进行咨询。

欢迎点评!让信息更透明,使投稿更轻松!
    • 审稿时间:
      是否录用:
    • 发表排期:
      查重要求:
    • 有无课题:
      有无回复:
    • 我的学历:
      我的职称:
    • 审稿费用:
      版面费用:
    • 稿       费:
      稿件字数:
    • 投稿难度:
    • 该刊可发:
    • 投稿主题:
匿名: 验证码: 点击切换验证码
    • 1、投稿方式:官网投稿。

      2、刊内电话:0371-65762627

      3、刊内网址(202504期):

      https://gmys.cbpt.cnki.net

      http://143.0.10.36/(内网)

      4、刊内邮箱:gmyfspb@vip.163.com

      5、出刊日期:《公民与法(审判版)》为月刊,每月5日出版。

      6、刊内信息:不收版面费。

      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

      《公民与法》(审判)杂志投稿须知

      【2025年04期信息】

      一、为了体现办刊理念,突出本刊风格与特色,本刊设置“审判论坛”“案例评析”栏目向社会公开征稿,欢迎作者针对栏目进行投稿。

      二、来稿请登录线上投稿系统:https://gmys.cbpt.cnki.net/。

      三、为便于沟通及署名需要,来稿请注明作者基本信息,包括姓名、职称(职务)、单位及详细联系方式等。多名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,排好先后次序。

      四、稿件请以Word格式上传,文件名以姓名+单位+文章名命名,“审判论坛”栏目以不超过12000字为宜,“案例评析”栏目以不超过6500字为宜,文章查重率不得高于20%。

      五、为规范本刊文章引用体例,引用性注释必须真实、必要。对观点的引用,应注重代表性;对事件、数据的引用,应注重资料来源的权威性。限制对非学术性书籍、非学术性期刊及报纸文章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资料的引用。说明性注释以必要为限,并应尽量简化表达,请严格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标注。

      (一)本刊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,出版时间应精确到月;根据被引资料性质,可在作者姓名后加“主编”“编译”“编著”“编选”等字样。

      (二)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,全文连续注码,注码样式为:①②③等。对全句的引用,引注符号置于句号、问号等标点之后。对句子部分内容的引用,引注符号置于该部分之后;对句中字词的直接引用,引注符号应当紧接引号,置于其他标点之前。

      (三)非直接引用原文时,注释前加“参见”;非引用原始资料时,应注明“转引自”。

      (四)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资料时,注释体例为:前引①,哈耶克书,第48页。

      (五)引文出自于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,注释体例为:…,第67页以下。

      (六)引用自己的作品时,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,不要使用“拙文”等自谦词。

      (七)具体注释体例

      1.著作类:

      ①胡长清:《中国民法总论》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版,第20页。

      2.论文类:

      ①苏永钦:《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》,载《中外法学》2001年第1期。

      3.文集类:

      ①[美]J.萨利斯:《想象的真理》,载[英]安东尼·弗卢等著:《西方哲学演讲录》,李超杰译,商务印书馆2000年6月版,第112页。

      4.译作类:

      ①[法]卢梭:《社会契约论》,何兆武译,商务印书馆1980年2月版,第55页。

      5.报纸类:

      ①刘均庸:《论反腐倡廉的二元机制》,载《法制日报》2004年1月3日第5版。

      6.古籍类:

      ①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。

      7.辞书类:

      ①《新英汉法律词典》,法律出版社1998年1月版,第24页。

      8.外文类:

      依从该文种注释习惯。

      9.网络类:

      汪波:《哈尔滨市政法机关正对“宝马案”认真调查复查》,载http:www.people.com.cn/GB/shehui/1062/2289764.html,2016年12月18日访问。

      10.学位论文类:

      王珂:《准征收研究》,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论文。

      其他未尽事宜,以《中国法学》杂志为标准注:http://clsjp.chinalaw.org.cn/portal/list/index/id/1318.html。

      六、投稿即视为对稿件原创性作出承诺,凡有抄袭、编造、剽窃等行为,法律后果由作者自负,本刊也将扣发或追回稿费;投稿即视为对本刊除尊重作者观点及文字风格之外的编辑权的承认;来稿请勿一稿多投,凡已在公开出版物、互联网上发表的文章,一律不予采用;来稿后三个月没有被采用或接到采稿通知的,可以自行处理。

      七、其他未尽事宜,可以与本刊编辑沟通。(文字编辑:0371-65762627,发行室:0371-65762616)


    验证码: 点击切换验证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