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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法律职业教育(不收版面费审稿费)
CN中文 - 月刊
  •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(不收版面费审稿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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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期刊简介

  • 《河北法律职业教育》(月刊),创刊于2023年,是由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主管、河北政法职业学院(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)主办的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刊方针。坚持学术自由、兼容并包的办刊定位,坚持高质量办刊、以质量作为文章录用的唯一标准,崇尚扎实创新的学风,立足河北,面向全国,从内容到形式努力打造精品,积极推进学术交流与对话,广泛探讨法律教育,法律职业和法治建设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,为广大法律、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人员提供学术成果发表平台。主要栏目:专论、法律教育探析、法律职业研究、法治建设纵横、域外法律掠影、古代法律寻幽、法律新人论坛、书评等。

  • 基本信息

  • 期刊名称:河北法律职业教育(不收版面费审稿费)
  • 主管单位: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
  • 主办单位:河北政法职业学院(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)
  • 国内刊号:CN 13-1439/G4
  • 国际刊号:ISSN 2097-3802
  • 出刊日期:
    期刊定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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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所在省区:河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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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联系地址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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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学科分类:法律外交,教育
    版面费用:不收版面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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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审  稿 费:待核实
    稿费:待核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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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联系方式

  • 投稿网址:
  • 官网网址:http://www.flzyjy.helc.edu.cn/
  • 电话传真:0311-87115159;87115116(202402期)
  • 电子邮箱:flzyjy@163.com(202402期)
  • 微信公众号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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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2、刊内网址:(202402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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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4、刊内电话:0311-87115159/87115116

      5、出刊日期:月刊,每月16日出版。

      2024年6月3日星期一

      《河北法律职业教育》投稿须知

      【2024年02期信息】

      《河北法律职业教育》是由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主管、河北政法职业学院(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)主办的法律教育类学术期刊,刊号 ISSN 2097-3802/CN13-1439/G4,国内外公开发行,月刊,每月16 日出版,大 16 开本。《河北法律职业教育》主要栏目有:专论、法律教育探析、法律职业研究、法治建设纵横、域外法律掠影、古代法律寻幽、法律新人论坛、书评等,并随形势发展和办刊要求适当调整。热忱欢迎广大教师、科研工作者和研究爱好者踊跃赐稿。本编辑部将严格审稿,公平公正遴选稿件。本刊秉持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宗旨,坚决杜绝一稿多发、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,知网查重不超过 15%。

      本刊坚持学术自由、兼容并包的办刊方向,崇尚扎实创新的学风,积极推进学术交流与对话,并为培养法律研究新人搭建学术平台。

      来稿要求及注意事项:

      1.投稿邮箱:flzyjy@163.com 联系电话:0311-87115159/87115116

      2.来稿应为尚未发表的研究文章,请勿一稿多投。30 天内未接到录用通知的,作者可自行处理。

      3.本刊登载的文稿系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刊意见,文责自负。本刊在不违背作者基本观点的基础上有权对文稿进行删改,不同意者请在投稿时注明。

      4.来稿观点鲜明、理论科学、引证可靠、文字简练,具有创新性、探索性和一定的学术价值。字数一般不少于6000 字。

      5.来稿注意规范格式。

      (1)来稿内容依次包括:标题、姓名、单位(单位全称、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)、中图分类号、文献标识码、摘要、关键词、作者简介(姓名、出生年份、性别、籍贯、职称、学位、研究方向)、正文、作者详细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。如果来稿是基金项目,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。

      (2)来稿请注意:摘要 200-300 字左右,关键词 3-6 个,关键词中间用分号分隔;标题、姓名摘要及关键词需提供英语译文;图必须有图题,图的序号与图题居中置于图下方;表必须有表题,标的序号与表题居中置于表上方,并用三线表制作。

      (3)来稿务请使用规范汉字,按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本刊要求的格式撰写。

      (4)本刊一经确定录用的文稿,务请作者遵循职业道德。

      6.本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注释体例如下:

      (1)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,每页注释单独排序,脚注样式以圈码①②③表示。

      (2)非直接引用原文时,注释前加“参见”;非引用原始资料时,应注明“转引自”。

      (3)数个注释引自同一资料时,每个单独标注,均需写清注释来源。

      《河北法律职业教育》编辑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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